2011-01-17

「100年度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」計畫執行公告

「100年度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」計畫執行公告

主旨:本會接受衛生署委託辦理「100年度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」計畫,
將即日起至100年03月20日止受理書面申請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第五、六、七條及
「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標準」原則辦理。
二、請欲新申請加入100年度認定計畫之醫療院所(資格效期3年,
自101年7月1日至104年6月30日止。),請於民國100年03月20日前
繳交審查資料包含申請書,自我評估表及計劃書(格式不限)共3項,
彙整之後請將紙本文件及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及郵遞方式(郵戳為憑),
寄回本學會。
三、100年度認定計畫之接受實地審查醫療院所,實地訪視行程將視醫院家數
預定於100年4月至8月間辦理。
四、申請書表請自行至本學會網站下載,網站:http://www.eoma.org.tw/。
五、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地址:70403 台南市北區勝利路138號 環醫所。
電子郵件信箱:eomatw@gmail.com

相關檔案:
100年訓練醫師記錄表.doc
100年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申請函.doc
100年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課程表.doc
100年醫師之修業成果(在職生).doc
100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自我評估表.doc
訓練醫院認定及評分標準.doc